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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 介 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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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办公室
1.负责文秘、政工、组织、人事、宣传、计生、信息、档案、保密等工作;
2.负责票据的监督管理和局财务工作;
3.负责后勤和接待工作;
4.负责内外联络工作;
5.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;
6.负责机关效能建设、信访、县长热线交办的有关工作;
7.负责局机关其它日常行政事务。
(二)市容环卫管理科(含办事大厅城管窗口)
1.负责制订城区各类市场、摊点及占道场所等市容市貌管理的规划;
2.负责局审批、核准项目的办理工作;
3.负责对局下属部门的经常性工作的检查考核;
4.负责依法行政督查及有关业务培训,统一发放各类证件;
5.负责做好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;
6.负责组织全局各类项目招投标工作;
7. 配合编制环境卫生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等;
8.负责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的落实、督查及回复工作;
(三)城管监察大队
1.负责城区职能范围内的各类车辆管理;
2.负责城区各类摊点的监察管理;
3.负责城区洗车场、车辆修理店占道经营的监察管理;
4.负责城区烟花爆竹、犬类的管理;
5.负责主街道店面装修占道的管理,并做好装修垃圾、沙石子等清理的监督工作;
6.负责门前三包(包秩序)的落实工作;
7.负责城区其他市容市貌的监察管理工作;
(四)环卫处(含清扫保洁服务中心、南峰环卫服务中心)
1.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监察管理工作;
2.负责城区主次街道、片区的清扫保洁工作;
3.负责门前五包费和单位、个人生活垃圾清扫清运有偿服务费的收取工作;
4.负责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包卫生的落实工作;
5.负责城区垃圾收集、清运和垃圾填埋场、中转站及垃圾运输车、收集车的管理;
6.负责城区垃圾箱、果壳箱的管理和保洁工作;
7.负责城区街道洒水工作;
8.负责城区公厕(含流动厕所)管理;
9.负责经营城区化粪池清理等业务;
10.负责各物业小区的卫生监察,并做好业务拓展工作;
(五)废土办
1.负责城区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;
2.负责做好各类运输车辆抛、洒、滴、漏的卫生监察工作;
3.做好建筑垃圾、建筑材料、工程渣土、煤渣、锯沫等清运的管理、办证、收费、处罚工作;
4.负责建筑施工场地占道和建筑材料、建筑垃圾临时占道堆放及运输监察管理;
5.负责建筑垃圾倾倒场地的落实及管理;
(六)广告办
1.负责全县户外广告设置(含店名、字牌、灯箱、横直幅)的规划和管理;
2.负责各种车辆的车身广告管理;
3.负责城区内广告栏的设置和管理;
4.负责乱吊挂、乱涂画、乱张贴等的监察管理;
(七)城管服务中心
1.经营工商部门核准的业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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